现在资金跟着项目走,必须谋划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入库。如谋划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入库、设施农业、数字农业、种养循环试点项目、农产品仓储保鲜、农产品流通物流、品牌农业、种业提升、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振兴衔接、常态化帮扶项目。
按照《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5〕330号)和相关要求。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4〕744号)
支持范围(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38个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以及平原地区、大中型灌区等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以县(市、区)为单位储备申报,规模一般不低于5万亩,项目单位要编制初步设计。(2)大豆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优先从38个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以及《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确定的大豆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中选择,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范围。以县(市、区)为单位储备申报,大豆单产提升工程规模原则上在3万亩以上,玉米单产提升工程规模一般为5万亩或10万亩,项目单位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024 年已实施过大豆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的地块不再重复支持。(3)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全省可储备申报1个农作物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要求在国家认定的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县,建设蔬菜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单位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4)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项目。
根据公开信息,2026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主要聚焦以下领域,具体项目需以各地实际申报和审批情况为准:
支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良种繁育等,包括种质资源库建设、育种平台搭建等。
单项目中央投资最低1000万元,最高4亿元,东、中、西、东北地区中央投资占比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70%、80%、90%、90%,西藏自治区及部直属单位项目全额由中央投资。
支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良种繁育等,包括种质资源库建设、育种平台搭建等。
单项目中央投资最低1000万元,最高4亿元,东、中、西、东北地区中央投资占比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70%、80%、90%、90%,西藏自治区及部直属单位项目全额由中央投资。
建设动物疫情测报站、植物检疫隔离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等,强化生物安全防控。
单项目中央投资最高2.44亿元,企业承担项目中央投资占比不超过40%,公益类项目(如部直属单位实验室)全额中央投资。
建设动物疫情测报站、植物检疫隔离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等,强化生物安全防控。
单项目中央投资最高2.44亿元,企业承担项目中央投资占比不超过40%,公益类项目(如部直属单位实验室)全额中央投资。
以长江、黄河流域等为重点,推进农田氮磷拦截净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
单项目中央投资最高1亿元,社会主体承担建设内容的,中央投资占比不超过40%。
以长江、黄河流域等为重点,推进农田氮磷拦截净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
单项目中央投资最高1亿元,社会主体承担建设内容的,中央投资占比不超过40%。
在内蒙古、四川、青海等15省区市整县推进,支持高产饲草地建设、饲草加工储运体系、现代高效养殖设施等。
单个县中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连续支持3-4年,市场化主体建设内容中央投资占比不超过40%。
在内蒙古、四川、青海等15省区市整县推进,支持高产饲草地建设、饲草加工储运体系、现代高效养殖设施等。
单个县中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连续支持3-4年,市场化主体建设内容中央投资占比不超过40%。
支持中央级科研单位建设农业重大科学研究设施、国际农业联合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等。
全额中央投资,单项目最高3亿元,实验室及观测站类项目投资1500万-2000万元。
支持中央级科研单位建设农业重大科学研究设施、国际农业联合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等。
全额中央投资,单项目最高3亿元,实验室及观测站类项目投资1500万-2000万元。
中央投资占比不超过总投资的80%,标准化胶园按不超过3000元/亩补助,单项目最高补助1亿元。
中央投资占比不超过总投资的80%,标准化胶园按不超过3000元/亩补助,单项目最高补助1亿元。
支持田块整治、灌排设施建设、土壤改良等,粮食主产省新建每亩补助2400元,改造提升每亩2200元,其他地区新建每亩2200元,改造提升每亩2000元。
支持田块整治、灌排设施建设、土壤改良等,粮食主产省新建每亩补助2400元,改造提升每亩2200元,其他地区新建每亩2200元,改造提升每亩2000元。
资金来源涵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两大渠道。重点支持中央储备粮棉糖仓储物流设施、地方政府储备粮配套仓储设施、粮食物流重点节点项目、应急保障中心等建设,内容包括收储仓房、低温储备库、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散粮中转设施等。
中央储备粮棉糖仓储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建设内容核算投资的70%,其他中央企业和地方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30%,西藏、四省涉藏州县及新疆地区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50%;除中央直属储备项目外,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同步支持粮食仓储设施、化肥等农资仓储设施建设升级改造。
除上述方向外,超长期特别国债还重点支持设施农业设备更新改造、粮油加工设备更新两大方向。其中设施农业项目以县为单位打捆申报,粮油加工设备更新项目单个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两类项目支持比例均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
二、常态化精准帮扶 衔接资金核心投向与项目谋划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重点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帮扶质效,优先用于带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下统称重点帮扶群体)通过产业增收。支持推动全产业链开发,壮大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运用先进高效农业科学技术促进帮扶产业提档升级;可利用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支持重点帮扶群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帮扶小额信贷予以贴息补助。按规定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各地可安排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方向)支持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民族手工业等特色产业发展和推广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安排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林场巩固提升任务方向)支持发展农场、林场的优势特色产业。
(二)支持重点帮扶群体就业增收。支持吸纳重点帮扶群体等参与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对重点帮扶群体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对重点帮扶群体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参与“雨露计划”给予补助;对帮扶车间、乡村工匠、劳务品牌吸纳重点帮扶群体就业给予奖补。规范支持重点帮扶群体从事公益岗位。对重点帮扶群体中符合条件的跨省就业人员每年可安排一次交通补助。
(三)支持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道路、饮水保障、排水等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林场)内户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影响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突出困难,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考虑财力承受度和群众接受度,可以行政村或自然村组等为单位因地制宜片区化推进。
(四)其他方面。按要求支持“三西”地区农业建设。通过开发式帮扶任务继续推动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带动搬迁群众增收的项目,适当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予以补助,对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其他相关任务事项。
项目谋划需严格落实“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原则,优先支持能够直接带动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的项目,确保资金精准直达受益群体。
围绕培育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稳定增收,重点可谋划四大类项目,覆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渠道: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冷链集配中心、城郊大仓基地建设,具体包括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与智能化改造、高标准公共仓储、分拨配送设施等公益性、基础性补短板内容。单个项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30%。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降碳专项,重点支持农林剩余物资源化与能源化利用、“以竹代塑”基础设施建设与产品生产应用推广等内容。项目支持比例为核定总投资的20%。
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配套设施、乡村文旅融合发展的给排水、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可覆盖总投资的80%。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提前谋划准备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的函》(农渔养便函〔2024〕42号)是指导全国渔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文件。该函明确以县域为申报单位,聚焦水产养殖业现代化和生态友好发展,通过中央财政分类分档支持(每个试点0.8亿~1亿元 ),重点提升养殖基础设施、苗种生产能力和服务保障体系。试点区域需满足东、中部地区养殖面积≥2万亩且产量≥1万吨、西部地区面积≥1万亩且产量≥3千吨的规模要求,并确保《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及养殖证发放完备 。奖补8千万-1亿元
财政部发布的《2023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显示: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4亿元,支持48个革命老区县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探索具有老区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
2021年,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50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统筹实施示范区内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
和美乡村建设是2026年一号文件的重点部署方向,对应资金渠道丰富,涵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财政奖补等,核心可谋划8大类项目: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设施、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设施、农牧产业与乡村文旅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单个项目支持规模一般在300-500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两大方向:一是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整村或联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村内道路、排水沟渠、公共照明、公共绿地等;二是乡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农产品采后商品化处理、农村电商服务、农文旅融合发展配套设施等。
本专项采取定额补助方式,农村常住人口30万人及以上的县补助8000万元,10-30万人的县补助6000万元,10万人以下的县补助4000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以畜禽养殖大县为重点,支持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全环节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支持比例为50%,单个县支持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产粮大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及配套设施建设,补齐教育领域短板。中央投资按不超过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80%给予补助。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产粮大县县级医院(县域医共体)、县级疾控中心的业务用房、后勤保障设施建设,以及重大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中央投资按不超过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80%给予补助。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产粮大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提升护理与托育服务能力。中央投资按不超过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80%给予补助。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重点支持村庄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生态沟渠建设等内容。中央财政按项目总投资的75%予以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1.5亿元。
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重点支持村庄公共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项目资金可覆盖总投资的80%。
除上述常态化资金渠道外,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部委每年都会推出一批乡村振兴领域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这类项目支持力度大、政策含金量高,是各地重点争取的增量资源。2026年核心可申报的试点项目按支持优先级排序如下:
申报主体为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实施范围为集中连片的2个乡镇或10个行政村,创建周期2年,总投资不超过10亿元,重点围绕“规划好、建设好、环境好、经营好、乡风好、宜居宜业”六大方向开展建设。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4-5月,单个试点奖补资金最高2亿元。
申报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重点支持村内道路、村容村貌改造、坑塘沟渠整治等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以及相关示范试点任务。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4-5月,单个试点奖补资金最高1.5亿元。
申报主体为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主导产业需明确到具体品种,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有多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单个集群奖补资金总额2亿元,分三年拨付。
申报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主导产业1-2个,实施范围100平方公里左右,总投资不低于15亿元。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1-3月,单个产业园奖补资金总额1亿元,分三次拨付。
申报主体为乡镇级人民政府,东、中、西部地区镇域主导产业总产值分别不低于2亿元、1.5亿元、1亿元,至少有1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县域平均水平10%以上。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1-3月,单个镇奖补资金总额1000万元,分两次拨付。
申报主体为产粮大县人民政府,要求县域粮食完好仓容不低于30万吨,流通环节完整。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5-6月,单个县支持额度原则上为5000万元。
申报主体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支持粪污收集处理、堆制、运输配送、施用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4-6月,单个试点每年奖补资金1000万元。
申报主体为县级相关单位,在县域内集中连片区域建设数字农业集成应用体系,购置国产化数字设施设备,开发管理平台。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9-10月,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占比不超过总投资的40%,革命老区县不超过60%。
包括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振兴示范县/乡镇/村创建等项目,这类项目申报时间集中在每年3-6月,优先支持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区域,获批后可享受配套政策倾斜,是各地打造乡村振兴标杆的重要抓手。
中央预算内投资实行“非储不报”的原则。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提前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储备,并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等对口平台同步填报。
中央预算内投资实行“非储不报”的原则。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提前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储备,并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等对口平台同步填报。
前期项目准备可行性研究报告入库、申报一般需要资金申请报告、创建方案、实施方案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